首都:里加(Riga)
拉脱维亚共和国 LATIVIA
一、送签地点:拉脱维亚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
二、所需时间:短期(90天以内):需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签证。
长期(90天以上含90天):需提前两个月左右申请签证。
以上均为领馆工作日时间,不含来回传递时间;
三、要求项目:
1、护照要求:需提供有效期为半年的有效护照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;
2、邀请信原件:须拉脱维亚移民局确认和盖章,邀请信需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,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(电子签名不能申请签证)。邀请信要写明访问目的、访问时间、停留时间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等;如果还要顺访其他申根国家,应尽量提供前往国邀请信的原件;
3、单位派遣函:由出访单位用有地址和电话的信笺纸英文打印。内容需写明出访目的、出访时间和停留时间,同时,要写清楚出访人员的名单和须注明出访人员的出生年月、专业、职务。如果还要顺访其他申根国家,应在派遣函中将全部行程写清楚;
4、签证表格:
短期:每人填写1张签证表格,须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,表中护照种类一栏,公务普通护照必须选择“others”,然后填“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”;转机城市一栏,所填城市须与机票订单一致;填表地点须写“BEIJING”;填表日期为实际送签使馆时间,可先不填;提供1张白底小二寸照片;
长期:每人填写长期签证表格1张,提供1张白底小二寸照片;
5、保险复印件:每人需提供保险额为30万元人民币的“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单”的复印件;
6、出访人员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;
7、出访人员户口簿复印件;
8、提供全程机机票订单;
四、签证格式:
短期:发给C类签证。停留天数严格按照省外办的照会发给,另外再增加十四天的行程宽限期;
长期:发给可以停留90天的D类签证。申请人在入境后,凭此签证前往当地警察局办理“居留证”。
五、特别提醒:
拉脱维亚共和国自2007年12月21日起成为申根成员国。
拉脱维亚使馆将视出访人员本人情况要求面试,需带好本人户口簿原件,面试前需提前预约。使馆对外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四早晨9:30---11:30。
[2010.05]自2010年4月起,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等五省(市)的中国公民申请拉脱维亚签证时,可向匈牙利驻上海总领馆递交签证申请。